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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 (第3/4页)
火苗,随便风吹草动它就自动消失。 因为他没办法真正地讨厌王敬尘。 追忆起来,两个人从四岁就认识了。不过,关于两个人的事,大多数是庄宇凡的姑母庄漫雪后来一点一点告诉他的。 想当年,庄宇凡刚出生那会儿,是1988年的夏天,庄家跟其他人一样,穷得毫无特色,唯一明晃晃的家电大概就是一十几瓦的灯泡——如果灯泡算的话。听庄漫雪说,那时候整个村就村长家有电视机,黑白的,十几寸,调频道还得用手捏着一个扁圆开关旋转。壳上两根天线得小心伺候,总担心一过了力它就“啪嗒”来个尸首分离。 庄宇凡自然没有这一块黑白记忆,庄漫雪又继续说:“那你总记得人家敬尘吧?你们因为抢节目还打过架!” 这么一提,庄宇凡有印象了,难怪喜欢不起来他,原来这小子从小就欺负我!经庄漫雪提醒,一切就像拔出萝卜带出了泥,纷纷现出端倪。 彼时,他还住庄漫雪家,那是乡下。他姑母养了他六年。 他刚出生时,比脱毛猴子还丑,一团皱巴巴的,像一粒饱经沧桑的臭核桃,还一层层脱皮。这诡异又瘆人的现象真吓坏了林芬和庄才国。林芬是认为孩子恐怕养不活了,庄才国怕的是找不到人解决这个问题。两个人都愁,看似愁得一样,但性质终归有些不同。 家里本来就没几个钱,林芬怀孕时吃的最好的营养品就是鸡蛋和猪肝。那时候,一贫如洗好像是常态,人人都穷,日子难过与心情难过跟精神rou体如影随形,为钱发愁的话,那谁的愁都没有出路。林芬在庄才国出去寻门路时,咬咬牙,抹了几滴泪又把涌出眶的泪水憋回去。她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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