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友是万人迷,而我是路人_第14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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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14节 (第5/5页)

    真好。

    rou块、血丝。

    人体组织,真好。

    长期以来,在整个闷热潮湿、让人浑身出汗的青春期,即使衬衫像第二层皮肤粘腻在身上,只需要长时间地注视着布满整个房间的海报,嘴角就会露出平和的笑容。而只要一直微笑,父母会夸耀着“真是有天赋的孩子”,是“他们的骄傲”这之类的蠢话。

    在见到宴寐的第一眼,他就知道,这是他见过的最完美的脸。

    但现在——

    温榆和直勾勾地盯着那张脸,冷不丁地说道:“鼻梁上,为什么要有一颗痣。”

    叶寄书:“?”

    话音落下,对方仿佛才回过神来,立刻就露出了抱歉的笑容,马上道歉道:“不好意思,我刚才有点走神了。关于联系方式,能不能考虑一下呢?我不会随便乱发消息、打扰你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了。”叶寄书拒绝道。

    他既不想、也没有耐心认识别的人,尤其是对方在名义上算他的“情敌”。虽然从短暂接触来看对方的性格其实不错,但这也没有和其交换联系方式的理由。

    他只想平静地度过大学生活,大三实习、大四顺利投简历找到一份月薪较高的工作,日复一日。

    但现在,这个标准发生了变化。

    只要一直和宴寐处于恋爱关系中,叶寄书的生活就不可能称得上普通。

    所有的一切,都从遇见对方那一天起——

    被打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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