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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二十六章 伶仃岛事件-起因 (第3/5页)
你等西洋商人不遵法度,自当受我大清国法严惩,如今你等兵船水手与大清百姓互斗,致我百姓二人伤重而死,我自当依大清法度,暂时停止对你等的一切通商贸易之事!你且先去告知那艘兵船,让他们交出犯事水手,若是不交,那通商之事,恕我们不能接受了。”所谓“大班”,即是当时清朝官员对英国商人代表的称谓。 “总督大人,您可能是搞错了吧?”阿姆斯顿听着阮元断绝贸易之语,一时也有些惊讶,不相信阮元竟敢作出这样坚定的决断,但他很快就冷静下来,向阮元道:“我是东印度公司的商人,你所言犯事的‘塔巴沙’号,其实是我们国家皇家海军的一艘战舰,我记得船长也是上校。你让我一个商人,去跟我们国家的上校交涉案件,还要上校交出凶手,这……你不是难为我吗?” 其实阿姆斯顿所言,本也有推脱之意,东印度公司虽然名义上只是公司,但其中很多成员其实都是英国军官,甚至有不少就是英国贵族,并非完全独立于英国官方的商业机构。不过在清朝体制之下,阮元却也不需要过多思考这些问题,只向阿姆斯顿道:“依国朝法度,你等西洋商人与大清百姓有了冲突,本部堂找的就是你们公行大班,至于你说兵船之事,那我且问你,这些兵船为何要来到伶仃洋上,这可是我大清的外洋啊?还不是因为你等当年向仁宗皇帝诉说海盗劫掠之苦,仁宗皇帝宽大为怀,才特许你等兵船在外洋护航吗?既然如此,你等兵船在我大清看来,就是依附于你们商船的,他们出了问题,自然还是要找你公行负责了。这件事你也无须推脱,你尽快把我等之意告知那艘兵船,若是他们能够交人,你这里通商贸易之事,我一切恢复如故,但若是那边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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